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章 奖励保护第二十七条有效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见义勇为人员信息采集存档制度,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并促进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障工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