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禁止在村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五十米、大中型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从事采石、爆破等危及村道安全的活动。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