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三十六条有效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从事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