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六条有效支持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和科研实践等教学科研基地,共同培养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