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章 转化实施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鼓励设立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应当遵循市场导向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平台建设、政府购买服务、人才培养等措施,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扶持。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