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十八条有效鼓励军民两用技术交易、军民两用再研发、军民两用科技成果等平台建设,推动军民融合知识产权服务和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