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在人口密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旅游景区、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场所可能受到恶臭影响的范围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烘干、晾晒畜禽粪便、动物皮毛等。

在禁止范围以外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应当依法报经相关部门批准;烘干、晾晒畜禽粪便、动物皮毛等,应当采取防臭、防尘措施。

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