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节 农业及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烟花爆竹污染防治第五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减少农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