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技术市场条例/第二章 技术交易和技术交易服务第十三条有效技术交易活动当事人可以直接交易,也可以通过从事技术交易服务的机构或者个人进行交易。技术交易活动可以通过常设技术市场、网络技术市场、技术交易会、技术信息发布会等途径,采用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引进、技术产权交易、技术招标投标等多种方式进行。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