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一经划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