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绿地管理养护责任人应当按照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对管辖范围内的绿地进行管理和养护,保持绿地功能完整和设施完好。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