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二章 使用和维护保养第九条有效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使用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电梯使用单位依据以下原则确定:(一)新安装未移交业主的电梯,项目建设单位是使用单位;(二)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是使用单位;(三)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电梯,产权单位是使用单位;(四)电梯属于共有产权,且未委托他人管理的,共有人应当书面约定使用单位。未明确使用单位的电梯不得使用。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