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自治县人事主管部门应当将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相关知识列入干部职工培训的内容,提高干部职工传承、保护阿诗玛文化的意识。地方法规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