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第十一条有效阿诗玛文化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享有领取传承人补贴,开展讲学、艺术创作和学术研究的权利。地方法规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