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充分利用水土资源、技术、设备等优势,发展养殖、种植、旅游等多种经营,提高水工程的经济、社会效益。水工程管理单位开展的综合经营项目,可以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