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果品贮藏、加工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标准和规范,保证果品质量安全。

禁止在贮藏加工过程中使用国家和本省禁止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着色剂、调香调味剂等添加剂、添加物,禁止使用对果品质量安全造成危害的非法方法和手段贮藏、加工果品。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