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果业条例/第四章 果品生产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保障果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对果品生产的指导,提高优果率。鼓励在果品生产中使用生物有机肥,开展果园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病虫害生物、物理和其他综合防控技术。果业科研教育机构和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对生产者果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