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果业条例/第三章 种质资源和种苗管理第十五条有效因科研和育种需要利用果树种质资源的,可以向省级果树种质资源库(圃)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果树种质资源库(圃)应当及时免费提供种质资源材料。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