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章 事故处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受伤害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参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有权了解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如实告知。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