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应当坚持安全优先、多方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