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困难帮扶制度。

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

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文明行为信用积分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