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行为规范/第一节 文明倡导行为第十一条有效倡导爱岗敬业。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尊崇职业道德,弘扬工匠精神。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