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行为规范/第一节 文明倡导行为第十条有效倡导诚实守信。人际交往守时守约,生产经营和社会服务恪守信用。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