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二条有效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所需的传承人补助、传承场所建设、传承传播活动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