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五条有效进入风景名胜区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应当遵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并在规定的地点停放、停泊。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