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四条有效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应当专门用于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以及风景名胜区内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损失的补偿。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