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温汤地热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水利、国土资源、环保、住建、规划、城管、物价、市场和质量监督、卫生、公安、林业、农业、旅游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温汤地热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