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温汤地热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保护第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温汤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并向社会公布。温汤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应当包括开发利用方案、保护措施、产业发展、规划执行等内容。温汤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并与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地方法规 ·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