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赡养人应当保障老年人的衣、食、住、医、行等基本生活需求。对经济困难并与赡养人分开居住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按期给付赡养费,提供必需的生活物品和必要的医疗费用。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