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二条有效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应当对濒危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突出历史遗址遗迹的保护,注重民俗文化产业培育,加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推动革命历史文化旅游发展。地方法规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