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建立水库水源统一监测、预警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水库水源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在水库水源受到污染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地方法规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