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效水库水源保护规划应当结合水库水源实际,与水资源保护、防洪等要求和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城乡供水专项规划等相衔接。地方法规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