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调查委员会的产生和工作程序,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