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设置排污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