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五十六条有效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设置排污口。排放国务院公布名录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