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第四章 气候资源的利用第三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农业气候资源区划,合理调整农业布局,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利用当地农业气候资源,改善种养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