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区划成果,科学布局大中型太阳能开发利用项目,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提高太阳能利用率。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