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建立统一、公开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形成和完善全社会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营造诚信规范的营商环境。

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