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各自权限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每道施工工序的质量、安全进行确认签字后,方可指令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