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工作的责任单位,明确考核办法,加强督查。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4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