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专家咨询、论证、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工作评估,对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4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