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鼓励和推广建设智能化停车场,运用自动计时收费设备、停车基础数据库、移动终端停车应用等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

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