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路内停车泊位第三十一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施划、撤销路内停车泊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