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法律、法规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域、胶州湾保护范围、城市风貌保护范围等区域内的湿地保护有更严格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