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第九条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