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第三十八条有效国家出资企业的企业改制、关联交易、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