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街道面积、常住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街道办事处的内设机构,科学配置人员编制。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