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商务部门应当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家政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家政服务信息平台,记录家政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