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二章 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第十七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已建成住宅小区的坡道、公厕、楼梯扶手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无障碍改造。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鼓励老年人家庭对日常生活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无障碍改造予以补贴。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