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三条有效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约出租车服务质量测评,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出租车经营者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